国家药品质量公告(2010年第3期,总第8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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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质量公告(2010年第3期,总第83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质量公告(2010年第3期,总第83期)

2010年10月22日 发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0年 第79号


国家药品质量公告
(2010年第3期,总第83号)


  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全国药品抽验工作计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对板蓝根颗粒等9个国家基本药物品种,以及丹参舒心胶囊等15个其他制剂品种进行了质量抽验。结果显示,本次抽验的24个品种5181批次产品中,有5142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规定,3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被抽验产品总体质量良好。现将抽验结果公告如下:

  一、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抽验结果
  本次共抽验板蓝根颗粒、清开灵注射液、盐酸异丙嗪制剂、盐酸氨溴索制剂、硝酸甘油制剂、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左氧氟沙星制剂、头孢氨苄制剂、盐酸环丙沙星制剂等9个国家基本药物品种2628批次,其中2615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规定,1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具体抽验结果如下:

  (一)板蓝根颗粒
  本次抽样475批次,涉及153家生产企业,经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二)清开灵注射液
  本次抽样242批次,涉及6家生产企业,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三)盐酸异丙嗪制剂
  本次抽样277批次,涉及9家生产企业,经江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为北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异丙嗪片,批号为080414、080415的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检查(溶出度)。

  (四)盐酸氨溴索制剂
  本次抽样107批次,涉及7家生产企业,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五)硝酸甘油制剂
  本次抽样286批次,涉及8家生产企业,经天津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为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硝酸甘油片,批号为0701010,不合格项目为检查(含量均匀度)和含量测定。

  (六)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本次抽样295批次,涉及43家生产企业,经湖南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七)左氧氟沙星制剂
  本次抽样405批次,涉及92家生产企业,经江苏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为山西津华晖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左氧氟沙星片,批号为090301,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

  (八)头孢氨苄制剂
  本次抽样207批次,涉及46家生产企业,经山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为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氨苄片,批号为080807、080301、090312的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检查(溶出度)。

  (九)盐酸环丙沙星制剂
  本次抽样336批次,涉及56家生产企业,经天津市药品检验所检验,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为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批号为09030201、08070205、08110202、08080205、09040203、09040201的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检查(可见异物)。


二、其他制剂品种抽验结果
  本次共抽验丹参舒心胶囊、石斛夜光丸、麻仁丸、格列齐特片(Ⅱ)、盐酸吡格列酮制剂、首乌制剂、酚磺乙胺注射液、强力枇杷露、小柴胡颗粒、罗格列酮制剂、注射用阿莫西林钠、胸腺肽制剂、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等15个制剂品种2553批次,其中2527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规定,2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具体抽验结果如下:

  (一)丹参舒心胶囊
  本次抽样124批次,涉及16家生产企业,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二)石斛夜光丸
  本次抽样262批次,涉及27家生产企业,经贵州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三)麻仁丸
  本次抽样213批次,涉及21家生产企业,经河北省药品检验所检验,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为湖北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20080902,不合格项目为检查(装量差异)。

  (四)格列齐特片(Ⅱ)
  本次抽样244批次,涉及26家生产企业,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分别为北京海联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20090201的3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检查(溶出度)。

  (五)盐酸吡格列酮制剂
  本次抽样183批次,涉及19家生产企业,经黑龙江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六)首乌制剂
  本次抽样32批次,涉及8家生产企业,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七)酚磺乙胺注射液
  本次抽样284批次,涉及19家生产企业,经山西省药品检验所检验,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分别为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90102、090101的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检查(pH值);泗水希尔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811142的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性状和检查(pH值)。
(八)强力枇杷露
  本次抽样335批次,涉及64家生产企业,经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为成都天银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090103、090101的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含量测定。

  (九)小柴胡颗粒
  本次抽样335批次,涉及41家生产企业,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分别为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90203、081203、090201、090404、080605的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分别为检查(装量差异)、检查(微生物限度)、含量测定;广西恒拓集团仁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81203、081003的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含量测定。

  (十)罗格列酮制剂
  本次抽样189批次,涉及7家生产企业,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分别为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委托太极集团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罗格列酮钠片,批号为66080301的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有关物质(总杂质);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委托太极集团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罗格列酮钠片,批号为08070001的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有关物质(总杂质)。

  (十一)注射用阿莫西林钠
  本次抽样102批次,涉及11家生产企业,经深圳市药品检验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十二)胸腺肽制剂
  本次抽样178批次,涉及27家生产企业,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验,有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分别为湖南一格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胸腺肽注射液,批号为080415的1批次,批号为080919的2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检查(胸腺肽α1);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胸腺肽,批号为200811081、200902212、200902241、200902171、200811042的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检查(胸腺肽α1)。

  (十三)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
  本次抽样29批次,涉及2家生产企业,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十四)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本次抽样18批次,涉及2家生产企业,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十五)静注人免疫球蛋白
  本次抽样25批次,涉及2家生产企业,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对本次抽验结果为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详见附件),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依法进行查处。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2010年12月底前将查处结果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同时抄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办公室。

  对本次抽验结果为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请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通告栏目查阅。


  附件:国家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国家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名单

序号
药品品名
标示生产企业
生产批号
药品规格
检品来源
检验依据
检验机构
检验结果
不合格项目

1
盐酸异丙嗪片
北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080415
12.5mg
湖北省武汉神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江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检查(溶出度)

2
盐酸异丙嗪片
北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080414
12.5mg
吉林省四平市盛泰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江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检查(溶出度)

3
硝酸甘油片
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
0701010
0.5mg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天津市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检查(含量均匀度)含量测定

4
盐酸左氧氟沙星片
山西津华晖星制药有限公司
090301
0.1g(以左氧氟沙星计)
山西津华晖星制药有限公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11382006
江苏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含量测定

5
头孢氨苄片
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
080807
0.25g(按C16H17N3O4S计)
宁夏华源耀康医药有限公司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山东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检查(溶出度)

6
头孢氨苄片
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
080301
0.125g(按C16H17N3O4S计)
甘肃武都东方医药超市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山东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检查(溶出度)

7
头孢氨苄片
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
090312
0.25g(按C16H17N3O4S计)
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山东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检查(溶出度)

8
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08080205
5ml:15mg(按环丙沙星计)
甘肃省天水兰鲸医药有限公司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及国食药监注[2005]373号
天津市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检查(可见异物)

9
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08110202
5ml:15mg(按环丙沙星计)
广东省开平市景林药业有限公司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及国食药监注[2005]373号
天津市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检查(可见异物)

10
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09040203
5ml:15mg(按环丙沙星计)
湖北省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及国食药监注[2005]373号
天津市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检查(可见异物)

11
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09040201
5ml:15mg(按环丙沙星计)
湖北省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及国食药监注[2005]373号
天津市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检查(可见异物)

12
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08070205
5ml:15mg(按环丙沙星计)
海南思达药业有限公司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及国食药监注[2005]373号
天津市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检查(可见异物)

13
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09030201
5ml
北京天力泽有限公司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及国食药监注[2005]373号
天津市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检查(可见异物)

14
麻仁丸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20080902

广西南宁市一杆秤药业有限公司
《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河北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检查(装量)

15
格列齐特片(Ⅱ)
北京海联制药有限公司
20090201
80mg
陕西省大正国药有限责任公司西郊分公司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检查(溶出度)

16
格列齐特片(Ⅱ)
北京海联制药有限公司
20090201
80mg
北京海联制药有限公司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检查(溶出度)

17
格列齐特片(Ⅱ)
北京海联制药有限公司
20090201
80mg
广东日兴药品有限公司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检查(溶出度)

18
酚磺乙胺注射液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090101
2ml:0.5g
福建安溪县医院
《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及1997年增补本
山西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检查(pH值)

19
酚磺乙胺注射液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090102
2ml:0.5g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及1997年增补本
山西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检查(pH值)

20
酚磺乙胺注射液
泗水希尔康制药有限公司
0811142
2ml:0.5g
甘肃广河县人民医院
《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及1997年增补本
山西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性状

检查(pH值)

21
强力枇杷露
成都天银制药有限公司
090103
每瓶装100ml
广东思明药业有限公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YBZ00582006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含量测定

22
强力枇杷露
成都天银制药有限公司
090101
每瓶装100ml
新疆克州万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YBZ00582006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含量测定

23
小柴胡颗粒
广西恒拓集团仁盛制药有限公司
081003
每袋装10g
河北滦县建业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含量测定

24
小柴胡颗粒
广西恒拓集团仁盛制药有限公司
081203
每袋装10g
贵州贵阳老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
《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含量测定

25
小柴胡颗粒
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081203
每袋装10g
河北省深州市辰时民康药房
《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检查(微生物限度 细菌数

26
小柴胡颗粒
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090203
每袋装10g
青海新隆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检查(装量差异)

27
小柴胡颗粒
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090404
10克
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含量测定

28
小柴胡颗粒
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090201
每袋装10g
新疆精河县药材公司
《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含量测定

29
小柴胡颗粒
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080605
每袋装10g
山东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
《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含量测定

30
罗格列酮钠片
委托方: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受托方:太极集团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6080301
4mg(以罗格列酮计)
贵州省遵义医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YBH14302004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有关物质(总杂质)

31
罗格列酮钠片
委托方: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受托方:太极集团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08070001
4mg(以罗格列酮计)
陕西省宝鸡市中心医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YBH14302004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
有关物质(总杂质)

32
胸腺肽注射液
湖南一格制药有限公司
080415
2ml:5mg
湖北达诚医药有限公司
国家药品标准(化学药品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第十六册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不合格
检查(胸腺肽α1)

33
胸腺肽注射液
湖南一格制药有限公司
080919
2ml:5mg
甘肃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
国家药品标准(化学药品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第十六册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不合格
检查(胸腺肽α1)

34
胸腺肽注射液
湖南一格制药有限公司
080919
2ml:5mg
湖南常德德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国家药品标准(化学药品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第十六册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不合格
检查(胸腺肽α1)

35
注射用胸腺肽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11042
2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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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监察法》岂能混淆责权?

吴桥根


  2010年6月25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发第三十一号主席令(见全国人大网http://www.npc.gov.cn/huiyi/cwh/1115/2010-06/25/content_1579551.htm),公布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见全国人大网http://www.npc.gov.cn/huiyi/cwh/1115/2010-06/25/content_1579550.htm)将于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监察法》(以下简称“老《监察法》”已于颁布主席令的当天根据《决定》作出相应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以下称修正版为“新《监察法》”。
取代运行了三年多的“老《监察法》”,“新《监察法》”新在哪里,涉及每一个监察机关及其监察人员、监察对象以及广大的社会公众,极有必要切实清楚。在认真学习内化之中,笔者发现了一个问题——新《监察法》竟然存在责权混淆的条文!
责权混淆的问题缘起于《决定》的第五条、第八条。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第八条规定:“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七条:‘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
增加上述一款、一条的背景,新华网的报道内容足以阐明。据新华网北京6月22日电(记者陈菲、吴晶)(见新华网http://www.npc.gov.cn/huiyi/cwh/1115/2010-06/22/content_1577718.htm)报导,“在22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监察法(草案)》过程中,有的常委会委员和地方提出,推行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是推动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为保证这一制度更好地执行,建议增加监察机关监督政务公开情况的规定;与此相对应,建议增加有关监察结果公开的规定。据此,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监察部研究,建议将修正案有关条款修改为“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并在第四章监察机关的权限中增加一条规定:“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很显然,站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角度看,在“老《监察法》的基础之上”增加确保政务公开的规定实在是一项进步,堪称一大突破。
笔者发现的问题是,上述一款、一条竟被放错了位置。“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被置于“新《监察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十八条属于第三章监察机关的职责; “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作为“第二十七条”则属于“新《监察法》”第四章监察机关的权限。换言之,“新《监察法》”在处置监察机关“监督公开”、“自身公开” 政务的关系方面摆错了“职责”与“权限”的位置。
稍有汉语常识的人都知道,“职责”与“权限”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对的。“职责”的含义是“职务和责任” [1] (P1750)。“责任”有二个义项[1] (P1702),其一是“分内应做的事”,其二是“因没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而应承担的过失”。“权限”的含义是“职权范围” [1] (P1130),其关键点在于“职权”。“职权”的含义是“职务范围内的权力” [1] (P1750)。“权力”也有二个义项[1] (P1130),其一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如“国家权力”),其二是“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具体联系到《监察法》文本,“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无疑是“新《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职权”而非“职责”;相对应地,“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则无疑属于监察机关的“职责”而非“职权”。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政务公开赋予监察机关的“责”、“权”方面犯了一个责权混淆的常识性的低级错误,实在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
在发现并证明了“新《监察法》”存在两错——此处的“两错”也可以说是“一错”——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之后,笔者极想表达二个观点。一是强烈呼吁全国人大能够本着有错必纠和特事特办的原则,抢在2010年10月1日施行之前将已犯错误改正过来再颁布正式文本;二是知错不改只能一次——牢牢记住本次被混淆了的错误留待下次修正时再次修正过来。




参 考 文 献
[1]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 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玉米生产机械化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业部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玉米生产机械化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办机[2011]62号


玉米是我国种植面积第一大粮食作物。发展玉米生产机械化是实现玉米增产的重要措施,对保证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玉米收获机械化,实现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提出了玉米生产机械化技术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

请各地在技术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技术内容,加强宣传、培训和指导,积极推进玉米生产全程标准化。要加强农机与农艺技术融合,积极开展玉米生产机械化试验示范,以地域性种植行距统一为重点逐步规范玉米种植,探索全程机械化的合理生产模式,完善适宜本地区的玉米生产机械化技术体系和操作规范,为实现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创造条件。



附件:玉米生产机械化技术指导意见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玉米生产机械化技术指导意见



一、播前准备

(一)品种选择

东北与西北地区的春玉米为一年一熟制,秋季降温快,其中东北春玉米以雨养为主,西北地区光热资源丰富,干旱少雨,以灌溉为主。宜选择耐苗期低温、抗干旱、抗倒伏、熟期适宜、籽粒灌浆后期脱水快的中早熟耐密植玉米品种。黄淮海地区和西北一年两熟区主要以小麦、玉米轮作为主,考虑到为下茬冬小麦留足生育期,宜选择生育期较短、苞叶松散、抗虫、高抗倒伏的耐密植玉米品种。西南及南方玉米区以丘陵、山地为主,种植方式复杂多样,种植制度有一年一熟和一年多熟,间套作复种是玉米种植的主要特点,可根据不同地域的特点,选择相应的多抗、高产玉米品种。

(二)种子处理

精量播种地区,必须选用高质量的种子并进行精选处理,要求处理后的种子纯度达到96%以上,净度达98%以上,发芽率达95%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可进行等离子体或磁化处理。播种前,应针对当地各种病虫害实际发生的程度,选择相应防治药剂进行拌种或包衣处理。特别是玉米丝黑穗病、苗枯病等土传病害和地下害虫严重发生的地区,必须在播种前做好病虫害预防处理。

(三)播前整地

东北、西北地区提倡前茬秋收后、土壤冻结前做好播前准备,包括深松、灭茬、旋耕、耙地、施基肥等作业,有条件的地区应采用多功能联合作业机具进行作业,大力提倡和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深松作业的深度以打破犁底层为原则,一般为30~40cm;深松作业时间应根据当地降雨时空分布特点选择,以便更多地纳蓄自然降水;建议每隔2~4年进行一次。当地表紧实或明草较旺时,可利用圆盘耙、旋耕机等机具实施浅耙或浅旋,表土处理不超过8cm。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区域,应按照保护性耕作技术要点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黄淮海地区小麦收获时,采用带秸秆粉碎的联合收获机,留茬高度低于20cm,秸秆粉碎后均匀抛撒,然后直接免耕播种玉米,一般不需进行整地作业。

西南和南方玉米产区,在播前可进行旋耕作业。丘陵山地可采用小型微耕机具作业,平坝地区和缓坡耕地可采用中小型机具作业。对于粘重土壤,可根据需要实施深松作业。

二、播种

适时播种是保证出苗整齐度的重要措施,当地温在8~12℃,土壤含水量14%左右时,即可进行播种。合理的种植密度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各地应按照当地的玉米品种特性,选定合适的播量,保证亩株数符合农艺要求。应尽量采用机械化精量播种技术,作业要求是:单粒率≥85%,空穴率<5%,伤种率≤1.5%;播深或覆土深度一般为4~5cm,误差不大于 1cm;株距合格率≥80%;种肥应施在种子下方或侧下方,与种子相隔5㎝以上,且肥条均匀连续;苗带直线性好,种子左右偏差不大于4cm,以便于田间管理。

东北地区垄作种植行距采用60cm或65cm等行距,并逐步向60cm等行距平作种植方式发展;黄淮海地区采用60cm等行距种植方式,前茬小麦种植时应考虑对应玉米种植行距的需求,尽量不采用套种方式;西部采用宽窄行覆膜种植的地区,也应尽量统一宽窄行距。西南和南方种植区,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相对稳定、适宜机械作业的种植行距和种植模式,选择与之配套的中小型精量播种机具进行播种。

三、田间管理

(一)中耕施肥

根据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成果,按各地目标产量、施肥方式及追肥用量,在玉米拔节或小喇叭口期,采用高地隙中耕施肥机具或轻小型田间管理机械,进行中耕追肥机械化作业,一次完成开沟、施肥、培土、镇压等工序。追肥机各排肥口施肥量应调整一致。追肥机具应具有良好的行间通过性能,追肥作业应无明显伤根,伤苗率<3%,追肥深度6~10㎝,追肥部位在植株行侧10~20㎝,肥带宽度>3㎝,无明显断条,施肥后覆土严密。

(二)植保

根据当地玉米病虫草害的发生规律,按植保要求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合理选用药剂及用量,按照机械化高效植保技术操作规程进行防治作业。苗前喷施除草剂应在土壤湿度较大时进行,均匀喷洒,在地表形成一层药膜;苗后喷施除草剂在玉米3~5叶期进行,要求在行间近地面喷施,以减少药剂漂移。玉米生育中后期喷药防治病虫害时,应采用高地隙喷药机械进行机械化植保作业,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广农业航化作业技术,要提高喷施药剂的精准性和利用率,严防人畜中毒、作物药害和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

(三)节水灌溉

  有条件的地区,应采用滴灌、喷灌等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和装备,按玉米需水要求进行节水灌溉。

四、收获

各地应根据玉米成熟度适时进行收获作业,根据地块大小和种植行距及作业要求选择合适的联合收获机、青贮饲料收获机型。玉米收获机行距应与玉米种植行距相适应,行距偏差不宜超过5㎝。使用机械化收获的玉米,植株倒伏率应<5%,否则会影响作业效率,加大收获损失。作业质量要求:玉米果穗收获,籽粒损失率≤2%,果穗损失率≤3%,籽粒破碎率≤1%,果穗含杂率≤5%,苞叶未剥净率<15%;玉米脱粒联合收获,玉米籽粒含水率≤23%;玉米青贮收获,秸秆含水量≥65%,秸秆切碎长度≤3㎝,切碎合格率≥85%,割茬高度≤15㎝,收割损失率≤5%。玉米秸秆还田按《秸秆还田机械化技术》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