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0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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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0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的通知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文件
卫医考委发[2000]11号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0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的通知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经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00年11月22日会议通过,决定:200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分数为:
临床执业医师:305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66
口腔执业医师:338
口控执业助理医师:162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279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53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16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56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316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56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255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52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医师:255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52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350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2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医师:350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2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医师:347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15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医师:347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15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04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50
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卫生部有关司局
卫生部办公厅 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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